澳門公司是根據澳門商法典的規定成立的公司,其類型如下:
▲ 無限公司;
▲ “股額” (Quotas)混合責任公司;
▲ 股份混合責任公司;
▲ “股額” (Quotas) 有限責任公司;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本:最低資本要求為25,000澳門元(3,125美元)。
股份:澳門元。最低金額為1000澳門元,是100澳門元的倍數。資本可以以現金或非現金的形式進行投資。如果是非現金形式的注資,設立文件必須附有經具有OECD資質的審計師認證的評估報告。
股東:一個公司至少要有1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到2個股東,股東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司。股東不一定是澳門居民,但由于有些文件必須經過澳門公證處公證,股東必須親自到澳門至少公證一次。
董事:商法規定設立一個“執行機構”,類似于普通法領域的“董事會”。為簡單起見,我們稱這個機構為董事會,其成員為董事。董事會人數不少于一人,董事不一定是股東。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董事沒有任期限制。公司董事不必是澳門本地居民。股東可以通過決議罷免董事。
公司秘書: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應任命一名秘書:股東人數等于或超過10人,或公司發行債券,或公司資本、總資產或營業額超過有關部門(首席執行官)規定的數額。
監事:監事會由3名成員組成(除非公司章程規定1名成員),其任命必須基于以下條件:公司股東人數等于或超過10人,或公司已發行債券,或公司資本、總資產或營業額超過有關部門(首席執行官)指定的人數。監事不必是澳門居民,但其中一人必須是澳門注冊審計師。監事必須是自然人。
注冊地址:澳門公司需要在澳門有注冊地址。
財政局注冊:澳門公司成立后,應填寫并提交M1財政局提供的表格。
股東大會及年報:澳門企業應于每年財政年度結束后三個月內召開股東大會。股東會的職能是審查和通過財務報表,宣布股息,任命審計師、監事和董事。股東可以委派代表出席股東大會,但代表必須是其他股東或者股東的直系親屬。股東大會可在公司注冊地址或澳門任何地點舉行。
港勤集團專業提供香港公司注冊,境外公司審計,商標注冊,秘書服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經過多年打造與沉淀,公司客戶遍布全球。對每一位客戶的服務做到精益求精,讓每一位客戶感到服務滿意。

【返回上一頁】
掃一掃
13686444514
微信同號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