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記。它是商標的最基本表現形式,通常所稱的商標主要是指商品商標。商品商標一旦被生產(銷售)企業所注冊,該企業就擁有對該商品商標的獨占專有使用權,并受法律的保護。商品商標可分為商品生產者的產業商標和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商標。產業商標:是指明確表示商品生產者的商標(又稱為制造商標)。
這種商標與“廠商名號”的意義相同,使得商品生產者所生產的商品有生產者的標記,從而與其他的生產者區別開來,并向消費者傳達某種商品生產者所含的信息和來源。商業商標:是指銷售者(經營者)為了銷售商品而使用的商標(又可稱銷售商標)。
這種商標的重點是宣傳商品銷售者的標記,而不是商品生產者。使用這種商標的往往是一些有較高聲譽和實力的商業企業,他們通過定牌生產含自己商標的商品,從而對消費者作出某種信譽的保障。一般情況下,上述兩種商標類型在使用時不作區分,均統一按商品商標使用。
二、商品商標的分類
過去的商標法只保護商品商標,根據商標所有人所處的位置不同,可以將商品商標進一步區分為制造商標和銷售商標。
制造商標(manufacture mark)
由生產廠家為自己出產的商品直接注冊或使用的商品商標。大部分的商標都屬于制造商標。
銷售商標(commerce mark 或 pravite label)
自己不生產,只負責揀選、分銷商品的商場注冊或使用的商品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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