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2-06-07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商標注冊是獲取商標權的最常見門路。商標的構成要素有很多,包含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等等。但不是所有東西都可注冊成為商標,可是有些情形是屬于注冊商標的相對制止條件。

商標注冊的相對制止條件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傷害他人的在先權益。商標法上對商標注冊不符合相對條件的,原則上采用依要求審查原則,即除了申請注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相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雷同或者近似的情形外,對于其他相對條件,商標局不得依職權審查。
商標注冊的相對制止條件重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冊聞名商標
就雷同或者相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聞名商標,容易導致混雜的,不予注冊并制止應用。
二、已注冊聞名商標
就不雷同或者不相相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聞名商標,誤導大眾,致使該聞名商標注冊人的好處可能受到傷害的,不予注冊并制止應用。
三、代理人搶注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制止應用。
四、關系人搶注
就同一種商品或者相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應用的未注冊商標雷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五、地理名稱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記,而該商品并非起源于該標記所標示的地域,誤導大眾的,不予注冊并制止應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持續有效。
六、混雜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相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雷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相似商品上,以雷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應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八、在先權益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傷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力,也不得以不正當手腕搶先注冊他人已經應用并有必定影響的商標。
以上就是商標注冊的相對制止條件。商標注冊有限制,只有我們弄明確了商標注冊的制止條件,分清絕對制止和相對制止,才可以保護好我們在商標注冊上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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