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2-07-21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扼要解釋是申請外觀專利時必需要提交的一項資料,扼要解釋包括四方面的內容 :

(1) 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
扼要解釋中的產品名稱應該與要求書中的產品名稱一致。
(2) 外觀設計產品的用處
扼要解釋中應該寫明有助于肯定產品類別的用處。對于具有多種用處的產品,扼要解釋應該寫明所述產品的多種用處。
(3) 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
設計要點是指與現有設計相差別的產品的形狀、圖案及其聯合,或者顏色與形狀、圖案的聯合,或者部位。對設計要點的描寫應該簡明簡要。
(4)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圖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專利公報。
我們在《外觀專利申請進程中修正產品名稱需依照這些尺度》中談到過產品名稱的修正尺度,產品名稱只是扼要解釋的一項內容,那么申請外觀專利時要怎樣修正扼要解釋呢?
扼要解釋包含必需寫明的四項內容和必要時應該寫明的內容。扼要解釋的修正是否超規模應聯合圖片或者照片綜合斷定。
產品名稱和用處對外觀設計具有說明和解釋作用,對產品名稱和用處的修正應當以圖片作為基本,與圖片表現的內容一致。一般來說,將本來與圖片內容不一致的產品名稱和用處修正為一致的,都屬于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現規模內的修正;如果圖片或者照片表現的外觀設計可以實用于多種產品,具有多種用處,申請人將一種產品名稱修正為另一種產品名稱,將一種用處修正為另外一種用處,也不屬于超規模的修正。有關產品名稱的修正是否會超規模已經在前面討論過,用處的修正與產品名稱應堅持一致。
設計要點、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兩項是對外觀設計圖片或者照片的描寫性的內容,對這兩項內容的修正一般不涉及修正超規模的問題,重要是修正得是否適當。
對同一產品的多項類似外觀設計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指定其中一項作為根本設計。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哪一項設計作為根本設計,對其修正不會導致修正超規模,但有可能涉及多項外觀設計能否合案申請的問題。
產品的透明部分;關于單元圖案持續方法的解釋;修長物品的長度采取省略畫法;產品由透明材質或者具有特別視覺后果的新材質制成;要求掩護的外觀設計包括顏色;關于外觀設計產品屬于成套產品的解釋等內容,如果對上述內容的修正完整基于原圖片或者照片,一般都屬于在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現規模內的修正。例如,原圖片或者照片為彩色的,無論增長還是刪除要求掩護顏色的扼要解釋,均屬于不超規模的修正。
以上就是外觀專利申請扼要解釋的修正尺度和注意事項,可以發明,如果對外觀專利知識沒有必定的懂得和經驗,在外觀專利申請進程中會走很多彎路,甚至會影響最終的專利授權。因此,建議大家更好還是委托給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處置,如果大家有這方面的需求或疑問,歡迎咨詢港勤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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