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請商標注冊
申請商標注冊是最傳統、最常見的得到注冊商標的方法,企業或個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親自或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經過商標局審核通過的商標便是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可以享有商標專用權。
一般來說,申請商標注冊要經過商標查詢、準備材料、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等階段,順利的話,注冊一枚商標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時間,不過,小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么,小
優勢:花費少
缺點:時間長、風險高,自己申請對專業度要求較高
難度:★★★☆
適用情形:為品牌發展、產品上市做準備的企業,注冊防御商標
2、商標許可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有償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授權使用。
企業可根據需要與商標持有人簽訂普通使用許可、獨占使用許可或排他使用許可,除此之外,還可根據雙方意愿選擇完全使用許可或部分使用許可,一般來說,希望得到的許可權限越大,付出的報酬就越高。
企業與商標注冊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之后,商標權人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即可。
不過,小無論哪一種,對于被許可使用的企業來說,都是一種打擊。“王老吉”與“加多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小
優勢:選擇范圍廣,時間短,費用較少
缺點:利益受損的可能性較大,需要續簽,一旦不能續簽,日后品牌發展將受到限制
難度:★★★
適用情形:品牌代理商、加盟商,或需要快速獲得商標的企業及個人
3、商標轉讓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有償的方式購買他人的注冊商標。交易雙方自由協商,并簽訂轉讓協議,隨后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后予以公告即可。
與商標許可不同,商標進行轉讓之后意味著企業已經獲得該商標的所有權,也就是說,這枚商標完全屬于購買企業,一旦轉讓成功,無需再簽訂其他合同,也不再付出其他費用。
不過,小
優勢:選擇范圍廣,時間短,手續簡單,風險低
缺點:費用較高,尋找聯系人比較困難,談判過程需要技巧
難度:★★
適用情形:創立自主品牌,入駐天貓等電商平臺、需要快速獲得商標的企業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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