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2-08-10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為了進步的受益所有權的透明度,該修改案的重要影響之一是,新法律要求公司堅持“主要掌握人登記冊”,新規定將于2018年3月1日生效。鑒于香港公司數量眾多,香港注冊公司可酌情享有120天的寬限期,由三月一日起計,為期120天。
一、對注冊香港公司的具體規定
所有在香港設立的公司都須要注冊主要的掌握人。登記物品的內容必需登記并保留在登記處或香港指定的地址,政府執法人員將隨時檢討。
不實行上述職責是刑事犯法。公司和每個責任人可被處以4級罰款(即25,000元),如實用,每日罰款700元。為確保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虛偽陳說為犯法,一經定罪,將被處以10萬至30萬元的罰款和6個月至2年的監禁。
二、哪些注冊公司須要保存主要掌握人的注冊?
維護主要掌握人登記冊的要求實用于依據《公司條例》或《舊有公司條例》注冊成立的所有公司,即在當地注冊成立的公司,包含:
1.股份有限公司
2.擔保有限公司
3.無窮公司
注:所有股份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均免于上述要求。
三、香港公司的主要掌握人是誰?
注冊香港公司的[意義]
公司的主要掌握人包含“注冊人”,即對公司擁有重大掌握權的自然人。以及“須注冊的法律實體”,例如對公司擁有重大掌握權且是公司股東的公司。
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條件的人應對公司擁有重大掌握權: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5%以上;或者,如果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資本25%以上或公司利潤25%以上的股份;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3.直接或間接擁有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的任免權;
4.該人有權或實際對公司施加或行使重大影響或掌握;
5.該人有權或實際上對非法人信托或公司的運動施加或行使重大影響或掌握,但信托的受托人或公司成員符合公司的前4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
主要掌握人登記簿的內容是什么?
公司應以中文或英文保留一份主要掌握人登記冊。
登記冊的內容應包含:
1.公司每個主要掌握人的詳細要求;
2.為公司的每個物料掌握員登記的變革詳情;
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接洽信息,以便為與公司注冊相干的執法人員提供贊助。公司的指定代表應為以下任何人:公司的股東、董事或雇員,并且必需是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或會計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信托或公司服務許可證持有者。
掃一掃
18926071152
微信同號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