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美國國民與移民局(USCIS)官網11日宣布了政策備忘錄,對計算持有F、J和M非移民簽證的學生和拜訪學者非法逗留時光規矩做了新的調整。

據USCIS官網報道,這項將于8月9日生效的新政,將與由總統簽訂的增強美國國內公共安全的行政令一道,共同輔助美國移民法律的執行。
USCIS主任弗朗西斯?西斯納(FrancisCissna)表現:“這個信息很明白,即這些非移民人士不能在簽證到期后或是在違背簽證規定的情形下非法在美國境內逗留?!?/p>
新政策規定,未能在2018年8月9日之前延期F、J和M簽證的人士,自8月9日起在美國境內的逗留天數將被累積計入非法逗留時光,之前已被計入非法逗留時光或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自領土安全體否定提供移民福利起,如果國安部發現,某個人已違背其非移民身份,并且新的移民福利正在申請當中的;
―自I-94簽證過期起;
―自移民法官或在某些情形下,自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ofImmigrationAppeals)宣布除外、驅趕或移除命令起(無論是否決議上訴);
自2018年8月9日起(包含8月9日當天),未能繼續保存其逗留身份的F、J和M簽證持有人的非法逗留時光將在以下情形下開端累積:
―自他們的學業或經授權的工作停止之日起,或自他們參加未經授權的工作之日起;
―自他們的學業或項目完成之日起,包含任何經授權的實踐培訓以及任何經授權的寬限期限;
―自I-94簽證過期起;
―自移民法官或在某些情形下,自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ofImmigrationAppeals)宣布除外、驅趕或移除命令起(無論是否決議上訴);
非法逗留時光單次入境內已累積至180天以上并分開美國者,可能將被處以3年或10年的入境等候,具體將依據離境前累積的非法逗留時光定奪。非法逗留時光(包含單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累積至1年以上并在未經容許或假釋的情形下再次進入或試圖再次進入美國境內者,將永遠不能獲得入境同意。
入境等候時光為3年或10年,或永遠不能獲得入境同意者,除被收回永久不能入境身份或接到其他豁免資歷,一般情形下將無法申請簽證、入境申請或調整永久居留權。
USCIS接受針對此項政策備忘錄的評論。公眾評論時光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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