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據報道,歐盟版權法改造15日獲得歐盟多數成員國的支撐,從而掃清了最后一道障礙。

新版權法提案由歐盟委員會于兩年前提出,重要是針對谷歌和Facebook等在線平臺影響力日益港勤而制訂,旨在迫使這些互聯網公司與出版商共享營收,同時還要承擔網絡著作權侵權責任。
依據新法規,谷歌和其他在線平臺必需要與音樂家、表演者、作家、新聞出版商和記者簽署許可協定,能力使用他們的在線作品。谷歌旗下YouTube、Facebook旗下Instagram和其他共享平臺也必需安裝過濾器,以防止用戶上傳受版權掩護的內容。
去年9月,歐洲議會以438票贊同、226票反對、39票棄權通過了新版權法,即《歐洲版權指令》。對于修訂后的《歐洲版權指令》,谷歌今年2月曾表現,歐盟新的版權法規定沒有經過細心的平衡,將侵害歐洲蓬勃發展的創意經濟,包含YouTube的創作者群體,因此急切須要修訂。(文章起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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