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大阪交易所(OsakaExchange,Inc。

日本外匯監管局(JapanExchangeRegulation)在對大阪交易所市場運動的監測中發現了涉嫌構成市場把持(幌騙)的運動,這些市場把持運動與花旗環球金融有限公司(CitigroupGlobalMarketsLimited,以下簡稱“花旗環球金融”)委托花旗環球金融日本公司(以下簡稱“花旗日本”)進行的日本國債期貨交易有關。隨后,日本外匯監管局對可疑交易進行了詳細剖析,并向日本證券交易監察委員會(SESC)報告了調查成果。
依據日本外匯監管局的報告,SESC對此案進行了詳細調查,之后肯定涉嫌交易屬于《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nancialInstrumentsandExchangeAct)》所制止的市場把持行動。2019年3月26日,SESC建議日本金融廳(FSA)宣布行政罰款支付令。2019年6月7日,日本金融廳下令花旗環球金融支付1.337億日元的行政罰款。
SESC以2018年11月26日為基準日期對花旗日本進行了檢討,依據檢討成果以為該公司存在違法行動(缺少與衍生品市場交易相干的交易監管)。2019年4月19日,SESC建議日本金融廳對該公司實施行政紀律處罰。2019年6月7日,日本金融廳對該公司采用了上述行為。
花旗日本使用的是花旗團體(CitigroupInc。)美國總部與一家外部供給商結合開發的衍生品市場交易體系。由于該體系編程問題,部分通過該交易體系進行的交易數據(如手工操作的大宗撤消訂單和算法交易的分割訂單)沒有交付給公司的交易監控體系;因此,該公司未能在其交易監管中充足涵蓋這些交易。
此外,SESC的調查發現花旗日本在其交易監控體系設置中不當縮小了交易監控規模。具體來說,在設置用于提取幌騙交易(spoofingtransactions)的閾值時,相干的負責人員不適當地縮短了下單到撤消訂單之間的時光間隔。在這樣做之前,公司沒有事先在內部對設置閾值的合理性——需對包含交易范圍在內的多種因素進行考量——進行任何核查。
此外,由于交易監控體系設置毛病,該公司的交易監控未能籠罩在非營業日之前的夜間時段執行的交易。
該公司知道針對可疑市場欺詐的多個警報集中在一名交易員身上,但它沒有采用任何徹底的行為,比如對此類交易的意圖進行親密調查,并細心審查交易數據。
SESC認定,花旗日本接受并執行了花旗環球金融委托其執行的10年期日本國債期貨市場的幌騙交易訂單,且對這種市場欺詐行動沒有給予充足器重。
(中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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