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司做賬審計是很主要的事,香港有關法定審計的規定如下:所有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需依照公司法例,每年進行一次以法定審計基準呈報財務報表。在香港,會計、會計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非注冊會計師或非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為公司做審計,只有香港注冊會計師才有資歷進行法定審計并簽訂法定審計報告。
二,香港公司判定是否在香港經營;有否經營地址(非指注冊地址)在香港;有否海外經營地址;有否在本地聘用員工;與客戶及供給商協商及會談地點;合同在何地簽訂;在本港有否客戶或供給商;貨物有否運經香港或在本港處置;公司銀行賬戶是否有資金進出。
三,只要公司有經營就必需要做賬報稅,做賬報稅所提供的資料:
1)銀行月結單及水單;
2)出售票據:發票、合同;
3)成本票據:發票、合同;
4)費用票據:工資、租金(須提供租賃合同或協定)、運費等.
四,香港公司做賬流程:
評估、報價、商洽后簽署做帳報稅協定→預交款項→收拾單據,帳務處置→做帳完畢→付尾款→交由核數師審計→審計完畢→報告交股東簽訂→會計師持簽訂的審計報告去報稅→相干文件返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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