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與圖片起源香港交易所官網公開數據)由于全球的低息環境和美國對海外發行人更嚴謹監視發生的影響增進更多中概股追求香港作為第二上市首選地,加上港交所2018年上市制度改造效應更加顯著,2020年內有9只第二上市、4只不同股權架構、14只未盈利的生物科技新股來港上市。依據港交所現狀,業界紛紜預計積極勢頭將會延續至2021年,屆時融資金額或能突破2010年時高位。
香港長期作為全球最大的首發市場之一,同時也越來越多企業選擇赴港IPO,因此,全面了解香港資本市場,了解港股IPO須要注意的事項成為不少企業的“必修課”。此前·恒通介紹過關于赴港IPO前須要做相干籌備,包含:公司的財務信息、資本構造、股權構造、治理構造和董事會成員、管理層的薪酬和制訂員工激勵籌劃五慷慨面進行詳細講授,詳情可點擊此處進行回顧。
本次,·恒通將率領大家關注,香港上市須要注意的關于發行比例、資金用處、內部掌握、關連交易、合規監管、土地及物業評估、公司治理和稅收、社保及公積金等事項,具體看↓↓發行比例方面
依據港交所上市規矩的要求,公眾持股量至少需占公司已發行股份數據總額的25%;如果公司市值超過100億港元,且港交所確信該證券的數目以及持有權的散布情形,仍能使有關市場正常運作,則港交所可酌情接納介乎15%至25%之間的一個較低的百分比的公眾持股量。
如果公司上市前沒有可視為公眾持股的小股東,則發行數目須為最低公眾持股量(15%至25%);若有,則發行數目可更低。若為上市公司分拆,可選用介紹情勢上市,把股票直接分派給原母公司股東,不需公開發行新股。資金用處方面
募集資金用處在香港上市規矩下沒有特殊的限制,但港交所會要求明白具體的募集資金用處和比例,有比擬詳細的使用籌劃,但比A股IPO的募集資金規劃及使用方面會大幅簡化。外管局要求明白的資金用處才可以獲得結匯審批,因此應提早和外管局溝通。內部掌握方面
董事和保薦人須要斷定公司在上市時內部掌握和管理體系是否有效。市場廣泛做法是聘任內部掌握參謀,為董事和保薦人出具專門的內控調查報告;內控參謀的通常工作方法是審閱公司及個別重要子公司的內部掌握手冊、管理層訪談和對部分要害業務循環進行穿行測試。內控參謀可與審計師緊密配合,及早發現問題,并應協助公司在遞交A1申請前即完成重大問題的整改;為協助公司盡快解決所有內控問題且內控參謀一般按項目收費,建議于在項目啟動后不久即選聘內控參謀入場。關連交易方面
依據港交所上市規矩的要求,公司須要對其報告期內的所有關連交易進行收拾,如有連續關連交易,需設定其未來三年的交易金額上限。至于對有關連續關連交易刊發公告或取得獨立股東同意等要求,可在上市前向港交所申請豁免。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并不制止關連交易的產生,但是關連交易若在上市公司事跡期或將來的運營中占重要部分,可能會引起香港聯交所對于上市公司財務、管理、運營的獨立性的關注;所有關連交易在定價及條款方面必需基于公允的前提。公司須要證明與關聯方的交易均依照一般商業條款和正常業務程序進行,其定價原則與獨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合規監管方面
在上市進程中,公司須要向法律參謀提供過(尤其是最近3個完全年度)的不合規事件和監管部門的檢討記載,以便律師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另外,為了便利與聯交所的溝通,公司也應盡早向保薦人提供有關記載,及在事件突發時,第一時光通知保薦人,以籌備應對;
此外,公司應該在招股書中對重大或體系性不合規事件和相干的后續處置辦法(尤其是內控機制的改良辦法)等進行披露,按情形要求或需由專業中介團隊發表相干的意見。稅收、社保及公積金方面
在遞交A1申請前需開具公司下屬各家公司的無欠稅證明、環境評估證明、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證明等;
由于國內大部分地域對企業為員工向社保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存在處所規章和措施,公司在申請上市進程中必需獲取相干監管機構的確認函,以證明沒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少繳或漏繳的情形;
在上市項目啟動階段,公司旗下各法律主體應盡早與相干監管機構進行溝通并獲得各項合規確認函。恒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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