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5-17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一、申請條件:

(一)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老牌企業或新設企業,可以申請省冠;
(二)有三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冊資本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可以申請省部級稱號;
(三)企業名稱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或者冠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其分支機構名稱可以使用“廣東”和“廣東省”字樣。
二、網上申報程序:
(一)申請省級名稱的企業名稱
1.登錄網站(http://amr.sz.gov.cn/),進入商業實體注冊系統,并使用數字證書登錄賬戶;
2.選擇要辦理的業務類型:“商事主體登記”——“辦理入口" ——“我要申請”、“商事主體設立”或“商事主體變更”,點擊“辦理”,輸入名稱,獨立申報系統;
3.在閱讀了知名字的自我申報規則后,選擇第七項“入口,省內著名企業”;
4.根據企業需要,選擇入口的“無前置審批企業”、“需前置審批企業”或“省市重大項目或國有企業改制”,并填寫申請信息。
(2)分支機構名稱適用“廣東”和“廣東省”字樣
分支機構名稱申請“廣東”和“廣東省”字樣的,無需另行申報分支機構名稱登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登錄網站(http://amr.sz.gov.cn/),進入商業實體注冊系統,并使用數字證書登錄賬戶;
2.選擇要辦理的業務類型:“商事主體登記”——“辦理入口" ——”我要申請“商事主體設立”或“商事主體變更”,點擊“辦理”,選擇一家分行填寫設立信息或輸入分行名稱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寫變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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